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:
根据上级关于开展2026年全区民族法治宣传月活动文件的通知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定于4—5月期间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月活动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任务
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紧密结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,策划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、法治内涵、科技支撑、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,回应新时代广西各族群众对法治服务的新需求,展示广西民族团结之美、边疆治理之效、法治护航之能。
二、时间安排
即日起至5月24日
三、重点宣传内容
(一)民族团结法治保障
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,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、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政策。重点解读支持民族地区发展、保护民族文化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法律条款,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成为民族团结的践行者、守护者。
(二)边疆稳定法治支撑
结合“4·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,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、反间谍法、保密法等法律法规,深入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内涵;重点宣传中越边界管理“三个协定”、出入境管理法、反走私、反偷渡、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,推动涉边违法案件发生率下降,筑牢边疆安全稳定防线。
(三)源头化解法治护航
聚焦婚姻家庭、“三大纠纷”、金融欠薪等矛盾高发领域,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、法律援助法、仲裁法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,大力宣传“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”的法治理念,告知矛盾纠纷调解及依法维权渠道,夯实基层和谐稳定根基。
(四)民生领域法治服务
重点开展民法典、妇女权益保障法、反家庭暴力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民营经济促进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、工会法等普法宣传,解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、法律援助政策,宣传生态环境法典;开展反诈防骗宣传,揭露新型骗局。
四、活动安排
(一)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氛围活动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要通过会前学法、干部专题学习、自主学习等不同形式,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条款、权利义务等内容开展系统学习,要充分利用管辖的电子屏、宣传橱窗、楼宇电视等宣传阵地,开展常态化民族法治宣传,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。
(二)常态化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活动
各学院(部)可通过主题班会、形势与政策课、道德讲堂、党日活动,团日活动、专家讲座等不同形式,常态化开展民族法治教育,引导学生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和法治观念。学工部(处)、研工部、校团委可依托易班、乐群新媒体中心、独秀新媒等媒体平台,在活动期间开设民族法治宣传专题,多方位、多声部开展民族法治宣传。
(三)依托专业优势发挥社会服务功能
法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,积极拓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功能,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、进社区、进乡村、进校园、进企业、进广场、进网络等系列活动,将法治宣传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结合,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助力地方,服务社会,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,主动担当作为,精心策划开展特色鲜明、师生喜闻乐见、参与度高的民族法治宣传活动;要充分运用“报、网、端、微、屏”等媒体平台开展多方位宣传,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,推动民族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,活动中的创新做法、特色活动要凝练特色,打造品牌,在单位网站或学校官网积极宣传推广。
校党委宣传部
2026年4月2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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